永兴县:做实基层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
(资料图)
2022年以来,永兴县推动完善监督体系,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,贯通融合各类监督,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,护航乡村振兴。
永兴县建立部门协同监督机制,县乡村振兴、农业农村、财政、审计、驻村办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、协同联动,对全县251个村(居)农村集体“三资”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全面清查,整改问题193个。县纪委监委建立“室组地”联动监督机制,聚焦乡村重点领域、重点项目、重点环节,开展监督检查5次,解决问题69个。
根据上级反馈、本级督导发现问题,永兴县推行“重点任务清单”派单机制,每月向相关部门派发重点任务,督促部门整改到位。去年以来,派发任务5期,督促整改问题56个。
永兴县坚持问题导向,贯通融合纪律监督、巡察监督、审计监督等方式,综合运用提级监督、专项监督、入村督导、联乡督导、“驻场式监督”等办法,紧盯党组织主体责任、行业监管责任、帮扶单位帮扶责任,对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监督,提级监督督促解决问题48个,入村督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政策22项、惠及群众万人,巡察监督推进整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16个、移交问题线索8条,“驻场式监督”6个村、督促整改问题109个、移交问题线索17条。
永兴县纪委监委以查办案件开路,实行问题线索收集、办理、反馈闭环管理。2022年以来,永兴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,清退资金64万元。同时,坚持多措并举进行系统施治,下发监察建议书12份,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制度5项、创新防返贫动态监测数据校验1项。(黄美华 廖常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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